重建台灣歷史記憶:「4•24刺蔣事件」與台灣 文/本會編輯室


本文提要
事件背景
事件經過
黃文雄
鄭自財


事件背景

  從五○年代以來,國民黨就一直以美國為強力的後盾,雖然對外
宣稱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權,但隨著國際情勢的轉變,外交戰場卻節
節敗退,因此六○年代,雖然是國民黨鞏固政權的年代,但同時也是
其國際地位衰退的開始。
  一九六○年代,國民黨靠著日本政府殖民時代的資產和美國的政
經援助,推行以加工出口為主要導向的計劃經濟,使台灣經濟從戰後
的蕭條中開始成長,然而在以反共復國為名的戒嚴體制下,整個台灣
社會籠罩在人人噤若寒蟬的白色恐怖氣氛之中。
  六○年代末期越戰接近尾聲,美國的中國政策開始轉變,對外台
灣在聯合國的席位開始岌岌不保,對內則透過經濟發展與白色恐怖的
手段,壓制反對運動,警備總部、調查局等情治系統權力無限膨脹,
《自由中國》、《文星》等刊物紛紛遭到查禁,雷震、柏楊等異議人
士也相繼被逮捕入獄。人民言論、結社等基本自由均被剝奪,根本沒
有反對運動發展的空間。因此許多知識份子在國民黨的高壓統治下,
異常苦悶,不是投身工商界,絕口不談政治,就是出國留學,不再回
來。
  六○年代的國際社會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巨大變動。美國為了鞏
固其亞洲的利益,發動越戰,但是因為越戰激起了強烈的反戰聲浪,
而黑人運動、民權運動也方興未艾,在共產世界也發生了中國的文化
大革命、捷克的布拉格之春等大型運動,資本主義與共產主義同時受
到強烈挑戰。當時台灣出國的留學生,在受到社會主義思潮的洗禮後
,對於蔣氏父子的強人政治,長期以來一直以威權統治著台灣人民,
使得台灣島內幾無反對運動發展的空間,於是海外留學生所主導的台
獨運動便成為試圖改變政局的唯一力量。因此當媒體報導蔣經國即將
訪美的消息後,刺蔣的暗殺計劃已在慢慢的蘊釀成形之中。

本文提要
事件背景
事件經過
黃文雄
鄭自財

事件經過

  1970年4 月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應美國國務卿羅吉斯的邀請
,於 4月18日率領行政院秘書長蔣彥士、外交部次長沈劍虹等五人赴
美做十天的官方訪問。當時的蔣經國不但是蔣介石極力培養的接班人
,同時也是台灣白色恐怖幕後的黑手,因此當海外台獨運動團體得知
蔣經國即將赴美的消息之後,乃萌生了刺蔣的計劃,經過幾番的討論
之後,最後決定由黃文雄、鄭自財等四人於 4月24日中午,在蔣經國
赴紐約廣場大飯店(Hotel Plaza)演講時,執行暗殺計劃,並由黃
文雄執行開槍的任務。

行刺與被捕

  1970年 4月24日,蔣經國座車於中午12點左右抵達廣場大飯店,
當蔣經國從座車出來時,身旁圍繞著大批的美國紐約市、紐約州、聯
邦政府警察以及蔣經國的隨身侍衛,黃文雄乘機混入安全人員之中,
於蔣經國行經飯店旋轉門時,躍出,開槍射擊。在開槍之際,手持點
二二伯瑞達自動式手槍的黃文雄,也同時被安全人員扣住手腕,失去
準頭,子彈偏離目標,射向玻璃旋轉門上,射中的地方,僅離蔣經國
的頭部約20公分。而被制服住的黃文雄在美國警員的強制押解中,大
聲地說:「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負責分發傳單
的鄭自財,也在搶救黃文雄之際被警棍打昏受傷,頭部縫了六針。當
晚,黃文雄與鄭自財兩人即被送入全美名聲最壞的監獄「大墓」(
The Tomb)。

拒絕判決,相約逃亡

  法院判定兩人的保釋金,一共是19萬美金,黃文雄10萬,鄭自財
9 萬。在極短的時間內,旅居美國的台灣人民,便募集到了19萬美元
的保釋金,將兩人保釋出來。自「大墓」出來後,兩人繼續與美國法
庭抗爭。
  1971年4月28日,紐約高等法院開庭, 5月4日,黃文雄承認曾向
蔣經國開槍,鄭自財也坦承援救黃文雄的舉動。 5月17日,由11人組
成的陪審團,判定兩人有罪。法院以企圖謀殺和非法持有武器兩項罪
名起訴,預定於7月6日宣判。
  根據紐約州州法,謀殺罪最高刑期25年,非法持有武器最高刑期
7 年。黃、鄭二人在與律師研商之後,萌生逃亡計劃,決定不出庭接
受判決,律師以平靜的語氣說:「這是你們的選擇,我尊重你們的決
定。」於是兩人才相約分頭逃亡。

鄭自財再次被捕

  決定分頭逃亡之後,黃文雄可說是徹徹底底地消聲匿跡,直至19
96年春現身台灣之時,仍然沒有人知道他整個的逃亡路線、藏身之處
以及如何回到台灣,在這二十幾年的漫長歲月裡,行蹤成謎,彷彿這
世界不曾有過這號人物存在過一般。鄭自財則先潛逃至瑞士,後來逃
到瑞典,並得到瑞典教授Mr. Bernhard的協助,將妻小接來瑞典團圓
,在此度過了一段寧靜的生活。然好景不常,美國政府向瑞典政府提
出引渡的要求。1972年 6月30日,瑞典政府逮捕鄭自財,並計畫遣返
回美國。
  瑞典政府的逮捕行動,引發國際人權組織和瑞典社會的強烈不滿
,但瑞典政府仍決定遣返,不過在強烈的輿論指責下,瑞典總理不得
不出面公開承諾兩點,第一,要求美國政府不得將鄭自財送回給國民
黨;第二,鄭自財服完徒刑之後,歡迎鄭自財回瑞典定居。

引渡成定局,絕食以抗議

  面對無力挽回的局面,鄭自財開始絕食。絕食的行動,帶給瑞典
社會極大的震撼,媒體進入監獄探訪已經虛脫的鄭自財,他在胸前掛
著Hunger strike(絕食)的牌子,每頓飯都是滴粒未沾的原樣退回

  9月4日,遣送當天,在救援團體企圖阻止引渡之際,因絕食而陷
昏迷狀態的鄭自財,已被送上飛機,遣返美國。途中由於機長擔心鄭
自財會昏死在機上,於是降落在丹麥機場,拒絕讓鄭自財繼續躺在機
艙內,但是也沒有任何一架飛機願意接手這個燙手的山芋,最後鄭自
財是由一架飛往倫敦的飛機接手,輾轉將其送往倫敦監獄內的醫院治
療。
  基於人道立場,英國政府下令暫停遣送。於是鄭自財被關在貝力
(Bailex)監獄的第一號獨居病房。此刻,鄭自財腦海盤算著逃離英
國的計劃,以設法拖過引渡期限,因此參加了獄友的逃獄計劃,但是
越獄行動還沒完成,英國政府已通過遣返決定。英國政府的這項決定
也引發輿論的強烈抨擊。

假釋出獄,返回瑞典

  1973年6 月14日,鄭自財被引渡回美國,法院以企圖殺人和非法
持有武器兩項罪名,各判五年徒刑,將其關入紐約北部專門關重刑犯
的歐本監獄(Auburn)。1974年3月6日遷往紐約市北方約一百英里的
渥爾基爾監獄(Wallkill Prison)。1974年11月25日已具有假釋資
格,鄭自財乃於一星期後的12月12日,搭機返回瑞典與妻小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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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事件經過
黃文雄
鄭自財

黃文雄

  黃文雄是1937年生在新竹頭前溪邊的舊社,他的祖父是做土木的
,父親是在政府底下擔任工程師,所以具有農民工藝和公務員的背景
,抓魚、種田、撿柴都做過,因此在感情上是個鄉下孩子。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與父親居住在新縣政府的宿舍,目睹
了民眾包圍政府機關的情景,高三時,發生劉自然事件。1957年黃文
雄考上政大新聞系、其後又考上政大新聞研究所,其外語能力相當強
,且又善於思考。
  在1960年代,台灣社會相當苦悶,大學生畢業之後,都會選擇出
國一途,黃文雄也不例外,然而在他出國的前夕,父親也成為白色恐
怖的受害者,因故被捕入獄,這一事件對即將出國的黃文雄是極大的
衝極,他在出國之後開始大量吸收社會主義思想,更進一步的瞭解到
應替封閉保守沒有聲音的台灣說話。
  1960年代末期,越戰接近尾聲,美國的中國政策開始轉變,台灣
的聯合國席位也岌岌不保,國民黨透過經濟發展與白色恐怖的手段,
對台灣的統制日益穩固,蔣經國在蔣介石的大力培植下成為接班人。
面對島內毫無反對運動發展的狀況,黃文雄與鄭自財乃打算利用蔣經
國訪美的期間,執行暗殺任務。黃文雄說:「我的目標是蔣家這個獨
裁政權,不是蔣經國個人。」由此可見黃文雄真正的用心。黃文雄開
槍當時,正在康乃爾大學攻讀社會學博士學位,與李登輝為同期校友

  「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是黃文雄被捕時唯一
說過的一句話,之後即被送入全美名聲最壞的監獄──「大墓」。保
釋出來後,與鄭自財兩人相約分頭逃亡,自此黃文雄完完全全地消聲
匿跡,直至1996年春再度出現在台灣,才又有了他的消息。黃文雄自
1996年返台之後,擔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從事人權運動不遺
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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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黃文雄
鄭自財


鄭自財

  鄭自財,台南人,1936年生,父親從事水果生意,母親則為家庭
主婦,日治時期接受過三年的日本教育,1945年戰後搬回市內,在國
民黨體制的學校學習漢文。之後考入成大建築系,畢業後,一面當兵
,一面申請出國。
  當完兵後,鄭自財回母校當助教,後因當初拒絕加入國民黨而失
去在母校擔任助教的機會。之後於1962年赴美深造,取得卡內基──
美隆大學都市設計碩士。刺蔣事件時,鄭自財在紐約當建築師,與黃
文雄的妹妹黃晴美結婚六年,育有一子一女。鄭自財說:「這一去等
於是去戰爭了,戰死或戰活是另外一回事了。」可見當時執行暗殺行
動時的決心。
  鄭自財與黃文雄刺蔣行動失敗被捕後,兩人同時被監禁在美國聲
名狼籍的監獄──「大墓」,在旅美台灣人的募款協助下,分別以9
萬美金及10萬美金獲得保釋。保釋後,美法院以企圖謀殺和非法持有
武器兩項罪名起訴,兩人拒絕判決,相約逃亡。
  鄭自財先逃亡至瑞士,之後再轉往瑞典,取得瑞典的居留權,然
在美國的要求下,鄭自財面臨被引度回美接受判決的命運,於是鄭自
財絕食抗議,同時瑞典的輿論迫使瑞典總理不得不做出二項承諾,一
是,要求美國不得將鄭自財交給國民黨,二是,當鄭自財在美國服完
刑期之後,歡迎回瑞典定居。在整個的引渡過程中,鄭自財先後在瑞
典、英國及美國的監獄待過,直至1974年服完刑期,返回瑞典定居。
  1991年鄭自財返台,因非法入境後,被捕入獄。1995年,二二八
紀念碑(二二八紀念公園內)的設計,鄭自才是參與者之一,當時他
仍身陷囹圄之中。










黃文雄乘機混入安全人
員之中,於蔣經國行經
飯店旋轉門時,躍出開
槍射擊。在開槍之際,
隨即遭安全人員逮捕。

圖片提供:台灣獨立建
國聯盟










































鄭自財在搶救黃文雄之
際被警棍打昏受傷,頭
部縫了六針。

圖片提供:鄭自財先生





































「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
是黃文雄被捕時唯一說
過的一句話,之後即被
送入全美名聲最壞的監
獄──「大墓」。

圖片提供:鄭自財先生














鄭自財(圖左)與妻子
黃美晴(圖右)於瑞典
浪豪漫監獄見面。(19
72年9月1日《瑞典
快報報導》。)

圖片提供:鄭自財先生






鄭自財(圖左)與妻子
面對無力挽回的局面,
鄭自財開始絕食。9月4
日,在救援團體企圖阻
止引渡之際,因絕食而
陷昏迷狀態的鄭自財,
已被瑞典政府以擔架抬
上飛機。

圖片提供:鄭自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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