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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親續篇:雷震回憶錄

雷震 著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出版
2009年2月28日 出版
訂價:1000 元
   (精裝,全套不分售,1088頁)


 

簡介目次張炎憲序 雷美琳序向陽序

雷震手稿的當代意義

文/張炎憲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同仁在整理梅心怡(Lynn Miles)資料時,發現雷震《我的母親續篇》手稿,後尋得公益信託雷震民主人權基金的贊助和雷美琳女士的首肯, 而將此手稿付梓出版。
  手稿存真,不致被後人質疑真偽,並能傳達雷震本人書寫的心情變化,因此在雷震逝世三十週年之際,本會出版其手稿有重要的當代意義。

一、寫回憶錄的動機

  雷震坐滿十年牢獄,獄中撰寫四百多萬字的「回憶錄」,在出獄前夕,獄方以文中有詆毀蔣介石父子的記載,而予以扣留。雷震出獄之後,不得已再重寫回憶 錄,稱之為《我的母親續篇》。這是雷震要向在天之靈的母親,報告雷案的經過,證明自己的清白,不負母親的諄諄教誨。

二、國際人權救援下,手稿輾轉保存

  一九七七年九月四日前,雷震本欲將《我的母親續篇》,和《我的母親》同時付印出版,訂為一冊,只印二百冊,分贈親友,底面印「非賣品」字樣。不料在印 刷所內,國民黨特務立即報告國民黨中央黨部,而於九月三日被勒令不得印刷。回憶錄在台灣無法順利發行,雷震為防止再次被蔣家沒收,乃託友人輾轉送往海外, 以求保存。
  在當時恐怖氣氛下,保存手稿端賴國人是無法竟其功,必須藉助國際友人的幫忙,才有可能達成。雷震夫人向筠於一九七七年九月之後交手稿給陳菊,再經天主 教瑪利諾教會郭、泰兩位英籍神父和艾琳達的協助,將手稿送到日本給三宅清子,再轉送梅心怡。一九七八年九月底,梅心怡攜帶手稿到香港,交給《七十年代》的 李怡出版。
  這是英、美、日等國際人權工作者,不畏蔣家恫嚇,連續接力完成的工作,替台灣現代史留下珍貴史料,並見證國民黨的恐怖統治。

三、《我的母親續篇》的版本

1. 七十年代出版的版本

  梅心怡將《我的母親續篇》交給李怡。李怡等按照文章脈絡、分出章節,並另取標題,使得全文易於閱讀。這是七十年代版的模式。

2. 桂冠《雷震全集》的版本

  雷震著手書寫《我的母親續篇》時,曾向傅正表示,寫好以後希望傅正替他整理,並請傅正補入自己的部分。但書稿完成之後,未經傅正整理補充,即匆忙託友人帶出海外。一九七八年十二月由香港的七十年代雜誌出版時,雷震已因腦瘤開刀而不能說話了。
傅正讀過之後,發現結構相當亂,遠不如坐牢前的文字,乃加以修補,增加一些小標題,並且擇要增加補注附在書後,還增加一些照片,並列入《雷震全集》十一、十二,改名為《雷案回憶》一、二。 傅正之小標題與李怡之小標題有些不同,但大意類似。

3.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我的母親續篇》版本

  這是依據雷震《我的母親續篇》手稿編輯而成。整本手稿闕漏四○九及四一○兩頁,將該二頁核對七十年代及桂冠所出版的內容,發現遺漏的文字約一千六百字,以一頁二百字的稿紙估算,所缺兩頁不可能容納這麼多的文字,由此推斷雷震一時漏編的應該不止兩頁。
  雷震晚年雖然疾病纏身,但筆力遒勁,從其多次修改頁次和內容,我們可以瞭解雷震落筆時的心情,及其希望替民主自由留下見證的苦心。

四、抗議蔣家父子的迫害

  出獄後,雷震再提筆寫回憶錄,書名為《我的母親續篇》,向母親報告,澄清自己的無辜。但雷震念茲在茲,心中最大的心願,應該是藉此釐清被蔣介石父子,扣上知匪不報,而予以逮捕的罪名。因此這本續篇大致有以下的重要內容:

(1) 反駁蔣介石的說法。蔣認為雷案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雷震則認為被捕是因籌組「中國民主黨」,蔣不欲有
  反對黨的出現,才下手逮捕。
(2) 說明雷案的發生,有其潛在因素,是因《自由中國》屢屢批判蔣家獨裁及其對言論自由的壓制,而惹怒蔣家父子,
才造成雷案的發生。
(3) 舉出國內民主派人士和國外輿論的觀點,證明雷震被捕是國民黨政府的政治迫害。
(4) 舉例說明國民黨特務的監視手法、軍監的非法待遇以及警總的濫權。這本書與其說是雷震回憶錄,不如說是雷震對
雷案的看法,以及對蔣家統治的徹底批判。

五、本書的當代意義

  觀之雷震一生,雷震被捕入獄是他人生最大的挫折、困頓與苦難,卻是他顯露風骨,樹立典範的重要印記。
  雷震能在歷史上留名,受到國人尊重,是因他敢在戒嚴年代挺身而出,仗義直言,批判國民黨與蔣家的獨裁,主張民主自由與人權;在瀰漫反共抗俄、反攻大陸 的年代,他敢揭穿虛偽的假相,說出真心話;在蔣介石欲破壞憲政體制,繼續連任第三任總統,他敢向蔣介石提出忠言,勸其遵守憲法,不可再連任;在國民黨一黨 獨裁的年代,他敢籌組反對黨,真正將民主理想付之實踐。雷震的這些舉動已讓蔣家和國民黨盲刺在背,欲除之不可。雷案之發生乃肇因於此。
  坐滿十年牢,一九七○年出獄之後,雷震眼見國民黨政府被趕出聯合國,深感局勢危殆,乃撰寫《救亡圖存獻議》,於一九七二年送呈蔣介石總統,勸他放棄法 統, 更改國號,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落地生根求發展,但其苦心卻不被蔣接受。坐牢常帶給人傷心失志,不願再過問世事,但對雷震而言,卻澆不熄他為國家爭取 民主自由,為台灣追尋獨立自主的苦心。這種至死不渝追求理想的精神將永留青史,受人景仰。
  雷震在一九五年代為民主自由的奮戰,一九六年代的入獄十年,一九七○年代為台灣生存的焦慮,都表現在他的言論與實踐上,卻成了國民黨威權體制下的祭品,受到打壓而無法舒展。
  但反觀今日國民黨權貴,很多人忙著跟中國打交道,違背了國民黨反共的傳統, 失去了中華民國的尊嚴,喪失了國家主權。如果早知會如此,國民黨政府何必逮捕雷震入獄,而其罪名又是知匪不報?如果當年國民黨政府為了區分匪我,將中華民 國視為「自由中國」,對方為「共產中國」,以獲得國際好感,則關閉《自由中國》雜誌社,逮捕發行人雷震,不是自打嘴巴,頓失自由的門面?如果國民黨政府為 了維持少數特權的統治,不得不假借民主做為號召,安撫台灣人,則逮捕雷震,斲斷新黨生機,不是明明昭示蔣家獨裁是實,民主是假?如此諷刺的荒謬性,國民黨 政府要如何向雷震交待?這顯示國民黨政府是站在黨利之上,為統治的需要壓制民主人士,而不是立足台灣,為了建立民主自由與國家的永續發展而著想。
  繼一九七八年香港「七十年代」出版《我的母親續篇》、一九八九年桂冠出版《雷震全集》之後,本會出版雷震手稿,雖然不是新作,但觀之《自由中國》創刊至今 六十年,雷震案發生至今約五十年的歷史發展,再細讀此篇作品,比較國民黨政府前後政策的矛盾,則雷震追求民主、自由、人權的精神,仍然深具追求社會正義、 維護國家尊嚴的當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