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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中的哭泣–50年代新竹白色恐怖政治案件》(上、下

張炎憲、許明熏、楊雅慧、陳鳳華/採訪記錄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出版
2015年12月
訂價:上冊 350元、下冊 350元

風中的哭泣──五年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

文/張炎憲

  • 從228到白色恐怖

    自1987年,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展開之後,追求歷史真相,還諸歷史公道成為台灣社會共同的呼籲和期待。行政院針對此要求,乃於1991年成立行政院二二八研究小組,調查228事件的真相,並撰寫研究報告,公諸於世,希望藉此平撫四十多年來受難者的創傷和隱藏於社會的不平不滿。民間也同時成立228研究小組,展開口述歷史調查,以此監督官方,留下歷史見證。

    228平反運動之前,1985年11月25日,黃紀男等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但因警總暗中阻撓,成立當天出席並不踴躍。228平反運動興起之後,才受其影響而積極活動。1987年8月30日,黃華等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主張台灣應該獨立。1988年,傾向左統的受難者另外組成「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兩個團體因國家定位與意識型態的差異,有互別苗頭,相互競爭之處,後經立委林正杰、謝聰敏等人的奔走努力,平反運動獲得立法院的共識和支持。至1997年9月26日,「台北市五○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成立,平反運動又有突破性發展。1998年5月28日,「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比照228事件補償基準,受難者得申請補償。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乃逐漸走出社會陰暗角落,見到陽光,踏上平撫和療傷之路。

  • 五○年代政治案件研究狀況

在過去,因為政治禁忌,一九五○年代政治案件很少人過問或研究。自一九九○年代之後,由於政治開放,言論自由,才有這方面的論著出現。
  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出版的《台灣地區戒嚴時期五○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史料彙編》五冊、《台灣地區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五○〜七○年代文獻專輯》七冊有史料,亦有口述歷史紀錄。台北市文獻委員會和中研院近史所同時出版的《戒嚴時期台北地區政治案件口述歷史》是以台北地區作為訪問對象。藍博洲《五○年代的白色恐怖─台北地區案件調查與研究》和《高雄縣二二八暨五○年代白色恐怖民眾史》以地區作為調查對象,多論述而少有實際訪談。張炎憲、高淑媛《鹿窟事件調查研究》和張炎憲、陳鳳華《寒村的哭泣─鹿窟事件》以鹿窟事件作為調查訪問的中心,而有新資料出現,清楚勾劃出事件的輪廓。中研院近史所出版陳儀深《蘇東啟政治案件專輯》口述歷史。李敖《安全局機密文件》收集五○年代政治案件判決書;自傳或書籍的有施明雄《白色恐怖黑暗時代:台灣人受難史》、林樹枝《白色恐怖X檔案》和《出土政治冤案》、藍博洲《幌馬車之歌》、魏廷朝《1949-1996年台灣人權報告書》、謝聰敏《談景美軍法看守所》。
  新竹地區白色恐怖政治案件的調查,雖有《竹塹文獻》雜誌第六期的口述歷史紀錄,但仍無法瞭解案件的多元性和連慣性。蔡仁堅擔任市長之後,相當重視歷史文化的重建工作。1999 年,民政局乃委託許明薰、陳鳳華、楊雅慧和我從事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口述歷史的訪查調查,而有初步成果。此次,一九五○年代政治案件專輯的九篇口述歷史訪問記錄,雖只是這次調查訪問的部分記錄,卻呈現六個政治案件受難者的內心世界和感受,反映當時政治環境和壓抑恐怖的氣氛。

  • 新竹地區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的官方說法

  二二八事件之後,台灣民眾對國民政府派兵鎮壓,造成無辜大眾死傷累累,極表不滿。共產主義者乃乘機至各地宣傳組織,新竹地區共產運動大致起源於陳福星。
  陳福星(化名老洪)於1946年任職台南鳳梨公司第三廠代廠長時,目擊陳儀政府的腐敗,對國民政府產生不滿,與同學李義成討論時事,經李之介紹,認識李媽兜,再由李媽兜介紹,認識中共台灣省委書記蔡孝乾,奉蔡之命,與李媽兜、陳文山於1946年11月成立台南市工委會。1947年11月,事洩,陳福星逃至基隆中學鍾浩東處,後奉命領導新竹以北所有組織。1949年冬,蔡孝乾被捕。1950年4月,陳福星等接獲中共指示,於年底,重整組織,發出「一九五○年工作總結」,組織發展由城市轉移至鄉村,由學校轉移至工廠,並選派幹員,滲透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利用地方派系之矛盾,提高群眾反政府情緒;利用三七五減租政策,煽動農民反抗地主。
  1951年4月22日,軍警在竹東逮捕竹北區委赤柯山工人支部書記林礽階。據林之口供,於同月25日,軍警前往竹東水泥廠、竹東林場、中國石油公司竹東油礦,逮捕竹東區委書記鄭香廷、區委彭明雄、羅文通、以及所屬黨員鄭書六、彭紹昌、楊熾森、彭金鑾、陳英浪、林政金、曹修育、羅仁晃、李義豪、陳集耀、陳英傑等14名,並在彭明雄住所搜獲1950年重整台灣省工作委員會之後的文件—「台灣目前形勢與我們的任務」和「關於特務活動方式與對付方法」。5月11日,又據葉榮富所提資料,軍警破獲新竹地委所屬新竹鐵路支部組織,逮捕支部書記兼車段小組長王顯明、機務段小組長鄭秋徒、機車廠小組長王添進,黨員陳傳枝、陳榮標、楊波、蕭清安、余火珠、許炳桐等人。又根據王顯明提供資料,5月13日,逮捕新竹地區區委兼新竹市區工作負責人黃樹滋,再根據黃之口供,逮捕新竹情報小組長張金潭、組員李九、李喬松,新竹紡織公司支部以及街頭支部所屬黨員王如梁、鍾色、楊水木、朱煒煌、余榮清等人。
  這些核心人士被捕之後,與此相關的人也逐次被抓,而有以下的重大政治案件:

    (一)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1950.11.27)

    傅煒亮、鄭熙炳、張燦生和羅吉月都是台灣大學工學院機械系同級生,1949年12月,受羅吉月影響,加入共黨組織。黎子松於1939年初,在廣州參加中共組織,擔任游擊隊政訓員。1947年9月來台任新竹縣立中學教員。1949年,成立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1950年1、2月,其學生鄭詩禮、黃竹櫻、傅如芝、周賢農加入同盟。傅煒亮亦參加,利用其經營的興中書店,販賣左傾書刊,營業所得作為活動經費,其弟傅煒奇購置收發報機四架及油印機一架,收聽中共廣播,並繕印新民主主義傳閱,且與劉賽慧交往甚密,時常研討並宣傳中共優點及國民黨缺點。事發之後,被捕名單如下:

姓名

刑  期

年齡

姓名

刑期

年齡

傅煒亮

死刑

25

黃竹櫻

10年

20

黎子松

死刑

36

傅如芝

10年

(後改死刑)

20

鄭熙炳

10年

30

曾美容

5年

18

張燦生

10年

24

傅偉奇

5年

23

鄭詩禮

7年

19

蔡  高

感訓

27

周賢農

7年

19

     

 

    (二)竹東水泥廠(1951.5)

  1949年9、10月,經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竹東區委劉興炎介紹,鄭香廷、彭明雄加入讀書會。鄭香廷吸收羅文通,成立竹東水泥廠支部,由劉興炎指導。劉興炎在日治時代任職新竹食品工廠,從事工人運動,已受日方監視。本案因劉興炎組織讀書會,而牽連其他人。劉離去之後,鄭香廷接區委書記,負責組織宣傳,並與另案殷啟輝接受領導,調查當地駐軍情形。彭明雄亦補區委,收集水泥廠各科資料。鄭香廷吸收鄭書六,彭明雄吸收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等人。林政金、李義豪、陳集耀、羅仁晃、謝正山五人,係竹東石油礦場及竹東林場職員,受劉興炎、羅文通、殷啟輝等領導閱讀左傾書籍。據林政金申請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補償時,所得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查明此案原判決鄭書六、彭紹昌、陳英浪、彭金鑾、楊熾森等五人為有期徒刑10年,各褫奪公權5年,送國防部審核,再轉總統核可後,奉總統之命改判鄭書六等五人死刑,於1952年1月24日宣示判決確定,並於同日執行死刑。

  1951年4月28日,彭明雄等人在水泥廠被捕,後經判決情形如下:

姓名

刑  期

年齡

姓名

刑期

年齡

鄭香廷

死刑

28

林政金

感化

30

彭明雄

死刑

27

李義豪

感化

28

羅文通

死刑

25

陳集耀

感化

27

鄭書六

死刑

26

羅仁晃

感化

26

彭紹昌

死刑

25

謝正山

感化

29

陳英浪

死刑

25

     

彭金鑾

死刑

28

     

楊熾森

死刑

28

     

     (三)工委會新竹鐵路支部(1951.5.11)

  據蔡宗霖口述,1949年,陳福星時常到新竹,受其影響,曾與林佳楓、葉榮富散發張貼傳單。1950年5月,台北鐵路局有人被捕(李生財案)。林佳楓、蔡宗霖、林逢祥、葉榮富開始分散逃亡。1951年4月,葉榮富被捕,乃透過友人引誘相約會面,林等不知葉已被捕,林佳楓、蔡宗霖、林希鵬三人前往相約地點,林希鵬被林逢祥(當時已被捕自首)抱住而被抓,林佳楓與蔡宗霖繼續逃亡。不久,蔡宗霖自首,林逃亡3年多之後,於1953年1月29日自首。鐵路局案分成機務段、檢查段、運務段,其上下領導關係如下:

段別

姓名

刑期

年齡

機務段:

 

林佳楓(自首)

林逢祥

自首

 

曾仁接

自首

 

黃潘泉

自首

 

陳星溝

自首

 

葉榮富

自首

 

蔡宗霖

自首

 

王添進

死刑

34

鄭秋徒

死刑

26

陳榮標

15年

30

陳傳枝

15年

30

許炳桐

12年

33

檢查段:

王顯明(自首)

蕭清安

死刑

28

楊  波

死刑

28

運務段:

余火珠

死刑

23

 案發之後,新竹鐵路局員工被捕判刑如下:

姓名

刑期

年齡

姓名

刑期

年齡

楊波

死刑

28

蕭清波

感化

27

陳傳枝

15年

30

蕭國鍊

感化

29

陳榮標

15年

30

楊清江

感化

27

李彥青

15年

24

莊豔聰

感化

28

黃禎

12年

30

林國欽

感化

25

許炳桐

12年

33

     

蕭杜寶珠

1年,緩刑2年

24

     

   另案處理者有蕭清安、余火珠、鄭秋徒、王添進四名,合計16名被捕。

 (四)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1951.5.13)

    1949年底,1950年初,王如梁、朱煒煌、楊水木、鐘色等,經新竹地區工委會紡織支部書記劉賽慧吸收,加入工會讀書會。朱煒煌介紹余榮清加入,但不被接受。據黃樹滋之所供,亦是如此。王如梁介紹他人加入組織,擴張實力,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並著手實行,乃判以死刑。
  此案又牽連同廠麥木火、楊清枝、陳水土、鄭火炎、何鵬雲等「兄弟會」,麥建地、鄭貴丁參與劉賽慧所領導的「父母會」,有參加叛亂組織,閱讀左傾書刊、討論時事,發表不滿政府言論或罷工、怠工,意圖破壞工廠等情事。後經工廠同仁證明並無非法行為,且「兄弟會」、「父母會」為台灣社會習俗,即遇有困難相互幫忙之意。經調查結果宣判無罪釋放。
  1951年5月,第一次逮捕6人(據判決書)

  姓  名

 工廠別

     刑      期

年  齡

劉賽慧

2

死刑(1952/6/14槍決)

26

王如梁

1

死刑

29

朱煒煌

2

無期徒刑(關33年)

25

楊水木

3

15年

23

鍾  色

電氣工

10年

31

余榮清

1

2年

27

註:第一工廠,生產麻紡絲。第二工廠,生產抽絲。第三工廠,織布。

 1951年8月14日第二次逮捕14人:

姓名

工廠別

關押日數

韓進發

2

3個月25天

張水金

1

 

王清水

3

3個月

鄭貴丁

廚師

感化

麥建地

1

感化

劉伯聰

2

108天(註:劉賽慧之弟)

劉少恒

3

 

曾文淵

辦公室

 

陳水土

2

無罪

魏寶珠

2

 

何鵬雲

   

李樹木

辦公室

管訓

王天進

鐵工修理部

新竹3個月,東本願寺24天

麥木火

   

 註:第一工廠,生產麻紡絲。第二工廠,生產抽絲。第三工廠,織布。

  1949年底,1950年初,新竹地區工委會紡織支部書記劉賽慧吸收新竹紡織廠員工,組織讀書會,在劉賽慧或黃樹滋家集會討論。1950年11月,劉賽慧被捕後,黃樹滋代之領導。
  第二次逮捕是因劉賽慧被捕後,供出被告參加劉領導之「父母會」。「兄弟會」則因麥木火等人組織而被捕。

  (五)黃樹滋讀書會(1951.5.20)

    1949年5、6月間,張金潭受黃樹滋介紹,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並吸收其弟曾金火加入組織,開會研讀反動書刊。1949年底、1950年春,李喬松、李九因是曾金火同事,被吸收加入讀書會,閱讀反動書刊。

姓名

刑期

年齡

姓名

刑期

年齡

張金潭

14

35

李喬松

10

30

李九

10

28

     

 (六)中國石油新竹研究所 (1951.7.3)

  1950年10月,中國石油公司新竹研究所工人黃鴻圖擬籌組該所產業工會,函請該公司秘書室收發員陳義淵協助。陳之回函被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查獲,乃被跟監。經查證之後,保安司令部發覺該所鄭萬成有左傾思想,負責組織工作。鄭得知黃被捕後,棄職逃亡,呂榮發逃亡過程中服毒自殺。7月之後,先後被捕研究所員工,經判決如下:

姓名

刑期

年齡

姓名

刑期

年齡

劉坤泉

死刑

26

黃鴻圖

感訓3年,實關4.5年

 

曾水秀

10年

25

陳義淵

感訓3年,實關4.5年

 

陳水泉

10年

24

     

李國彰

10年

23

     

陳錦泉

10年

30

     

 (七)施儒珍相關案(1951.7)

  施儒珍,1916年出生,宜蘭農業學校畢業後,偷渡日本,在貨輪上被發現,遣送返台,被拘留九個月,後又跑到中國上海,被日方強制遣回。1939年,因新竹州反抗日本事件,被捕判刑7年,服滿6年,於1945年3月出獄。日本敗戰後,他參加三民主義青年團,幫助國府接收工作,見接收人員的貪贓枉法,對國府產生失望。228事件時,被手榴彈打到,右腿受傷。1949年後與黃樹滋、鄭萬成來往,閱讀共產黨書籍。1951年5月,黃樹滋被捕自首之後,被列入追緝名單。施儒珍逃亡時,藏匿於舅舅陳秋貴家三天,陳乃因此被判刑三年。此案與黃樹滋、鄭萬成有關(據判決書),牽連楊莘焜等六人。施儒珍逃亡近20年,躲藏家裡,至1970年死亡。

姓名

刑期

年齡

姓名

刑期

年齡

楊莘焜

12

31

楊金輝

5

34

陳梅村

12

29

林天賜

5

24

楊進發

12

33

陳秋貴

3

40

 (八)新農會案(1951)

  1949年春,省工委會新竹海岸地區支部負責人林希鵬、林佳楓常到李復鑑家,宣講共黨政治。李復鑑又邀鍾阿道、鍾阿千到場聽講。鍾阿千、羅基壽是李復鑑鄰居,也參加中共新竹海岸地區新農會,閱讀共黨書籍《土地法六講》、《青年修養意志的鍛鍊》、《綜合文摘》等。

姓名

刑期

年齡

姓名

刑期

年齡

葉阿平

死刑

46

鍾阿道

15

35

羅基壽

死刑

54

鍾阿千

15

31

李復鑑

15

47

     

 四、受難者的親身感受

  因中國石油新竹研究所和施儒珍相關案已有人介紹過,此次專輯則以其中六案為主。一九五○年代的政治案件只要有判刑的,就會有判決書。判決書代表在當時時空環境下的官方說法。時隔四、五十年後的今日,訪問受難者或其家屬所得到的親身體驗,卻與判決書內容,有所差異。受難者的說法提供實證,讓人更貼切體會出當時政治嚴苛和人權遭受迫害的情況。

(一)抓人手法

    逮捕時,軍警在沒有示警之下,突然到家裡或工作場所把人帶走。劉香蘭回憶他先生彭明雄被帶走的情況:
  掠人那日,三個警察走路來阮厝,沒帶槍,那時我剛生一位女兒,二十多天,還在坐月子,兒子(彭昇平)才三歲。我在樓上坐月子,阮厝有兩個樓上,我在後面的樓上睡覺,產婆上來幫小孩洗澡時,告訴我:「阿桑!你先生不知道發生什麼代誌,警員來厝裡!」那時我才二十多歲,憨憨的,發生什麼事情,我也不知道。警察上來樓上搜東西,不過沒有搜到什麼。
  搜完後說要將阮頭家帶走,要請他出去說話。阮頭家進來告訴我,他要出去一下,馬上就會回來。後來他們一起走路去,我看著他們慢慢走遠,一去就沒有再回來。
  她當時二十多歲,是位不懂外面世界的傳統女子,相夫教子是她的職責,怎麼也想像不到有人會來家裡抓走她的丈夫,並目送他被抓去,還以為馬上就能回來,卻是一去生死永別。
  李喬松記得很清楚他被抓的日期是1951年5月20日半夜12點:
  兩個特務跟派出所警員來家裡,說要查戶口,我也不知道就讓他們進來,他們搜遍厝裡的東西,然後捉我送去少年監獄。
  夜半搜索,沒有拘捕證,就任意搜東西、逮捕,這是當時軍警普遍的作風。

(二)刑求逼供

  人被抓進去之後,幾乎任人宰割,毫無自衛的能力。刑求逼供,求得自白書是常用手段,也是以此入人於罪。曾美容有一段話,相當入神:
  在監獄中無法聽到哭聲,都是牛嚎的聲音,人在痛苦時不是用哭的!我記得很清楚,一個女博士從英國坐飛機回來,她在半路時台灣就接到電報,說這架飛機裡有一個間諜,結果調查證件之後,她就被捉來我們這裡。她被捉來後被刑求,兩根木棍橫綁在她小手臂上,靠近手肘還有手腕的地方各綁一根,只聽到「啪!」一聲,手腕骨頭都斷掉,那些人問說:「你說不說!」結果她沒說,他們又從臉下部壓下去,下巴整個掉下來。那種情形怎麼哭得出來?我是聽到「嗚〜嗚〜嗚〜嗚〜」,好像是牛在嚎的聲音。

 (三)不服上訴,加重刑罰

  明知是不合理的判決,如果不服上訴,反而被判更重罪刑。鍾阿千述說:
  剛開始起訴時,大家五人都被判7年,罪名知情不報。後來因不服判決,決定上訴。沒想到上訴後,葉阿平、羅基壽改判死刑,理由是法官認為他們兩人和林希鵬、范光福有直接的關係。我們三人包庇匪諜,改判15年。……,事後我才知道,這些判決完全是法官的意氣用事,他要如何判,都隨他高興。我被判15年後,就不敢再上訴了。

(四)軍法處恐怖的安靜

  無聲勝有聲。喪失求生意志的無助無望,是人世間最大的折磨和恐怖。朱煒煌平靜地述說,卻懾人心魄:
  軍法處裡面關了幾百人,沒有聲音,非常安靜。尤其早上來叫人出去槍斃時,只有聽到皮鞋聲和開鑰匙的聲音,「某某人,你出來」。這句話以後,再來就沒有聲音了。

(五)被孤立的囚犯

  朱煒煌描述在綠島的日子,他說:
  他們已經先去對老百姓放風聲,說我們是殺人放火,千萬不要和我們說話。有一日我們到港口去扛煤礦,回來路上在老百姓的厝腳休息,一位老阿婆出來和我們聊天,開口就說:「你們這些看起來都像是讀冊囝仔,怎麼說你們是殺人放火?」我們問她為什麼會這樣說,她才說我們還沒到綠島的時候,他們就是這樣告訴老百姓的。
  被獄方形容成殺人放火,無惡不作,從獄內到獄外,讓你無法逃離他的手掌。從肉體懲罰到精神折磨,讓你一輩子無法逃避。

(六)死別的感情告白

  坐牢常造成妻離子散,家庭破碎,亦會拆散熱戀中的情侶。獄中的生活抑鬱、苦悶,死別也常會刺激囚犯留下感人的詩篇。黎子松組織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讀書會,時年35,單身未娶,才情洋溢。其讀書會成員:黃竹櫻,19歲,新竹師範學校學生;傅茹芝,19歲,新竹女中學生。兩位都是荳蔻年華的少女。師生之間,知識傳授之外,難免也會互訴衷曲。因此,黎子松被抓,牽連到學生之後,在獄中,黎子松譜出「木棉花又開了」的曲子:

  木棉花又開啦!冬天已經不長啦!
  在開遍了紅棉的南方,
  有一位勇敢而多情的好姑娘,
  她懷念我,一刻不忘。
  她寄來了無窮的希望,告訴我光榮而勝利的那一天,
  她愛我,像愛春天一樣。
  木棉花又開啦!春天快要來啦!
  我迎接這可愛的姑娘,
  我迎接這明媚的春光!
  我迎接這明媚的春光!

  「勇敢而多情的好姑娘」到底指的是誰?黃竹櫻或傅茹芝?也許只有雙方才知道。這個曲子在監獄中流傳,黎子松的學生聽到這首歌會傷心落淚之外,很多人都會唱,並以唱這首歌來抒解緊繃的心情。
  竹東水泥廠案的謝正山回憶在軍法處與黎子松關在一起的日子:
  這個人才情不錯,寫了很多散文,插圖也畫的不錯。他槍斃的那一天,希望能給他有一個伸腳的地方,我看到他在寫:「希望槍斃我的那一天,能給我一個廣場讓我的腳伸直。」
  黎子松希望能堂堂正正的伸直手腳死去,回歸到大地,不要委屈抑鬱的死去。這也是臨死的最後尊嚴的要求吧!

(七)死不瞑目

  家屬看到自己親人被槍殺之後的屍體,真是哀痛欲絕,蕭杜寶珠說到她看到屍體的情況:
  當天槍殺六個人,桃園兩個,新竹鐵路部四個,屍首都丟在窟內,三人一窟,眼睛睜得大大的,好像死不瞑目。上面蓋一個網蓋。屍首的手都綁在後面,到死都沒鬆綁,腳也沒穿鞋。講起來很恐怖,每個人的眼睛都沒閉。

 (八)沒失常,才是沒正常

  朱煒煌被關了32年才被釋放。警察帶他到家門口,問他:「這裡是那裡,你知道嗎?」我說:「我不知道!」帶我回去的警察聽了都在笑:「這也難怪,30多年了,哪裡會認得自己的厝」。32年的歲月,社會變了,老家變了,朱煒煌怎麼認的出來啊!
  朱煒煌回去那幾天,「以前紡織廠五、六個老朋友來家裡看我。一入門,大家沒說話。我坐著,五、六個人坐我對面,看著我都不說話。坐了很久,我才問:『你們是在看什麼?』他們頭一句話就問我:『你還正常嘛!』。你想想看,朋友來看,坐了很久,一句話都不說,一說話頭句話就問你:『你還正常?!』你聽了做何感受。」 關了那麼久,沒失常才是沒正常。

(九)親戚朋友遠遠避著,工作難找

匪諜在過去被形塑成毒蛇猛獸,危害社會。受此恐怖宣傳感染,親戚朋友怎麼敢跟你在一起。李喬松回憶他回來之後的情況:
  我回來以後,親戚朋友都不敢接觸我,怕被我牽連到,非常害怕。我有一個同事騎腳踏車從我家門口經過,我很高興叫他:「林先生!林瀛鑑先生!」他很害怕的看我一眼,不說話掉頭走了。我想,咦?我犯什麼大罪了?親戚朋友這麼害怕?我剛回來的時候,農會剛好有一個缺,那邊的主管我也認識,我想去農會工作,結果他說:「你好好休息嘛!」人家不敢用你啊!
  蕭杜寶珠更說到連兒女也被監視:
  阮先生死後,並沒有人來過家裡調查,我也都沒跟囡仔講他們爸爸被槍決,我不想傷害他們的自尊。後來阮兒子考上新竹師專跟新竹省中,調查局的人知道,來跟我要阮女兒跟兒子的相片,我才知道調查局的人一直在調查。
  被長期監視調查,在戒嚴時代是常有的事,尤其是匪諜案的後代。但對受難者家屬卻是永遠的夢魘。

(十)匪諜之子的陰影

  彭明雄之子彭昇平說:
  我從小就被叫做「匪諜的小孩」、「匪諜之子」,聽了心裡很難過。爸爸的事,就我本身而言,我一點也不覺得可恥,但對外面的人來說,我抬不起頭來,也不能辯解什麼。
  在五○年代,匪諜是罪惡的代名詞。牽扯上它,終生受難。匪諜子女面對充滿政治暴力的社會,被扭曲的心靈,如何康復而尊嚴的活下去,真是談何容易。

五、不當審判

  新竹地區五○年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大多因以下原因而判決:

  1.讀書會:幾個人聚在一起,閱讀馬克斯主義或中共出版的書籍,或批評國民黨,就因此被捕判刑。如黃樹滋讀書會、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讀書會。
  2.知匪不報:包庇藏匿匪諜者都會被牽連而處以罪刑。如楊進發藏匿施儒珍。
  3.組織雛形:意圖著手組織,但止於談論或只是雛形,也會被捕、判刑。如鐵路局案。
  4.書寫批判政府文字:在公共場所或隱密地方書寫反對國民黨文字,也會因反動思想而入罪。如楊田郎、林文惠在校園書寫反政府文字被捕。

   當時的判決,介紹他人加入組織者則處以死刑,被吸收者則判有期徒刑。思想言論就會入罪,更遑論有組織之企圖或行動。
  當時的軍警特單位在審訊時,用盡方法,刑求逼供,取得自白,並採用軍事法庭,秘密審判,不對外公開,其判決方式大致如下:

  1.以他人之說法,定人於罪,法官沒有讓雙方對質,以查明事實。
  2.被告舉證事例反駁檢方提訴之內容時,法官沒有查明被告舉證之事例,即以檢方之說定罪。
  3.被告提出被刑求之事,法官不加查證,僅以調查單位來函沒有刑求的說詞,而加以反駁。

  被捕之後,申訴反駁都於事無補,反而會被加重刑罰。任由統治者宰割幾乎是五○年代政治案件的共同宿命。因此五○年代造成無數冤案,恐怖氣氛就在無助、絕望之中散佈蔓延,成為人民心中永遠的傷痛。

六、結語

  日本戰敗,台灣人民脫離殖民地統治,歡欣鼓舞迎接新時代來臨。但來接收的國府卻令人失望,導致社會混亂、物價飛昂、特權籠罩和人心不安,終而引爆1947年的228事件。
  228事件是影響台灣極深遠的事件。新竹卻是傷害情況較輕,受難者較少的地區。這可能與動亂衝突時間較短,擴延地區和人數較少、和蘇紹文處置得宜有關。
  228事件之後,緊接著白色恐怖的來臨。這與國府撤退台灣、國共內戰延伸、國際上美蘇對抗冷戰結構的形成、和韓戰爆發,美國轉而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使得國府有餘力整頓台灣內部的反抗勢力等等因素有關。
  新竹地區五○年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自1950年11月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讀書會被破獲後,至1951年新農會案,重大案件計有竹東水泥廠(1951.5)、工委會新竹鐵路支部(1951.5)、工礦公司新竹紡織廠(1951.5)、黃樹滋讀書會(1951.5)、中國石油新竹研究所(1951.7)、施儒珍相關案(1951.7)等八件。這些都因讀書會、閱讀共產黨書籍、組織群眾、介紹入黨、批判國府、散發傳單、張貼海報、書寫反國民黨文字而遭受逮捕、判刑和槍決。
  國府在1949年5月20日實施全台戒嚴,6月21日公佈「懲治叛亂條例」,翌年6月13日公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在這些法令規章束縛之下,國府以非常時期,剿共抗共的心態,嚴厲處置反抗份子,藉此鞏固政權,確立獨裁統治,卻造成馬場町無數冤魂和六張犁無人認領的亂葬崗。
  經過十多年的抗爭,228事件和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終而獲得補償。平反雖然來得很遲,卻是文明社會重視人權的開端。歷史真相和歷史內涵雖然至今仍難令人滿意,但踏出一步終是不遲。

五○年代白色恐怖記事

1949.01.26

‧「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成立。

1949.05.20

‧台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部陳誠宣布「戒嚴」。

1950.06.13

‧頒佈「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1949.06.21

‧頒佈「懲治叛亂條例」。

1951

‧綠島「新生訓導處」成立。首任處長姚盛齋。

1962

‧台東「泰源監獄」啟用。

1985.11.25

‧黃紀男等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會」。

1987.07.15

‧總統發佈台灣地區解嚴令

1987.08.30

‧黃華等人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

1988

‧林書揚等人成立「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

1991.05.16

‧廢止「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1993.05.17

‧蕭振文人組成「台灣地區政治受難者冤案平反委員會」。

1991.05.22

‧廢止「懲治叛亂條例」。

1993.5.28

‧受難者曾梅蘭在六張犁公墓發現其二哥徐慶蘭墓碑,50年代受難者被槍殺埋屍地,重見天日。

1993.6.12

‧互助會在無黨籍立委林正杰協助下於立法院第八會議室召開記者會。會後至六張犁公墓憑弔。

1993.6.14

‧民間成立「五○年代白色恐怖處理委員會」處理小組。召集人:林書揚;副召集人:林正杰、盧兆麟。

1993.6.15

‧無黨籍立委林正杰與互助會會員赴監察院陳情,要求公佈五○年代白色恐怖案件檔案。

1993.06.20-07.11

‧互助會在南北舉行說明會。無黨籍立委林正杰在立法院連署,要求行政院成立「五○年代白色恐怖處理小組」。

1993.08

‧裁撤「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1993.9.7

‧互助會分別於六張犁公墓和台北縣樹林鎮海明寺,舉辦「追悼大會」與「受難者超渡法會」。

1993.10.15

‧立委林正杰召開記者會,揭發國防醫學院任意解剖五○年代政治受難者屍體內幕。

1995.01

‧政府公佈「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

1997.9.18

‧互助會於青年公園前馬場町刑場遺址舉行秋祭。

1997.09.26

‧「台北市五○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成立。

1997.10.16

‧立法院院會通過立委施明德等提案,建議行政院研議保留綠島監獄原貌,並編列預算成立史料館或紀念館。

1997.10.23

‧台北市政府舉辦「白色恐怖受難者重回火燒島」。

1998.05.28

‧立法院三讀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比照228事件補償基準,獲得補償。

1998.12.17

‧行政院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並成立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1998.2.28

‧新竹市政府舉辦「菊花與愛—告別世紀的悲涼」和平紀念日系列活動。市長蔡仁堅主持。

1999.4.6

‧白色恐怖「春祭」和「秋祭」儀式,正式列為台北市政府例行性紀念活動。

1999.04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開始接受申請。

1999.06.21

‧新竹市政府民政局委託中研院社科所研究員張炎憲教授、新竹市文史工作者許明薰先生,從事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口述歷史的訪查。

1999.12.10

‧世界人權日。「人權紀念碑」在綠島落成。

2000.08.26

‧前任台北市市長陳水扁任內提出興建50年代白色恐怖紀念公園,正式落成。以當時槍決地-馬場町刑場遺址(今青年公園)為紀念公園場所,名為「馬場町紀念公園」。

2000.02.28

‧新竹市政府舉辦「2000年火蓮重生」新竹市和平紀念日追思活動」市長蔡仁堅主持。

2001.02.28

‧新竹市政府舉行「新竹市和平紀念碑」動土儀式。地點:新竹親水公園。市長蔡仁堅主持。

2001.11.29

‧「新竹市和平紀念碑」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