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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3:開啟白色恐怖平反之門》

陳英泰 著
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出版
2017年12月出版
訂價:全套1,200元(不分售)



簡介 回憶2目次回憶3目次回憶4目次別冊目次
戴寶村序 薛化元序曾建元序吳聲潤序蔡焜霖序作者自序
曹欽榮導讀後記別冊〈楔子

回憶3 開啟白色恐怖平反之門 目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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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第一章 六張犁亂葬崗 
004 曾梅蘭發現六張犁亂葬崗
006 亂葬崗的發現,掀起對白色恐怖的重視
007 受難者很多人下落不明
008 有人早知道有亂葬崗
009 埋於六張犁乃死刑犯處理的一定流程,亂葬崗為何說是發現?
010 亂葬崗的受難者們
011 國民黨的屠殺太離譜,必須將真相公諸於世


012 第二章 亂葬崗的發現,開啟平反之契機 
014 何謂平反?
014 關於國民黨的賠償
015 我將要求賠償之概念向一些大陸朋友尋求共識
016 政治受難人互助會主導處理六張犁事件
017 互助會處理六張犁事件,不如說是在凸顯統一的訴求
017 互助會建議曾梅蘭不要接受媒體訪問
018 處理白色恐怖案件應尊重遺族的感情與社會現實
019 互助會對於遺族不應存有芥蒂
020 互助會處理六張犁公墓事件沒有具體訴求
021 互助會更改主張,冤假錯案的選擇性平反
022 試圖扭轉五○年代政治案件處理方向
024 盧兆麟沒有互助會總會長之實?
024 我在奉天宮慶生會的發言
027 張克輝的奔喪與桃園的餐會
028 互助會忙於把五○年代政治案件與二二八事件劃分界線
029 高雄召開全台的代表會
030 我明知在互助會的型態下發言難有市場
031 謝聰敏之處委會
032 互助會的五十年代政治案件處理委員會之籌劃與成立
034 樹林海明寺的法事
034 林正杰帶領的立法院抗爭
036 春秋祭
037 二二八事件賠償問題
037 報紙登出二二八事件受害者,互助會登報加以反制?
038 互助會起先重視,後來對二二八事件冷淡
039 世人看不見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件的不同處
041 白色恐怖事件受害人由四種人所構成
041 白色恐怖事件是獨立發生於台灣的事件
043 林書揚等人,對白色恐怖議題的持論
044 「五十年代政治案件處理委員會」無疾而終
045 互助會擬用「叛亂案件處理協會」之名立案
046 應不應成立「叛亂案件處理協會」的討論會
046 有立案就有政府補助?
047 叛亂案件處理協會舉行成立大會
048 處理協會流產
048 郭承啟競選台北市議員落選後在統聯被重用
049 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
050 監察院請願與春祭
051 春祭上首次提出平反與賠償的要求
052 有人認為我是政府賠償的希望所在
053 春祭會上馮守娥致詞重點為二二八事件
053 那年各界的二二八事件紀念
055 四六事件引起大家的重視
056 世人如何定位五○年代政治事件受難者
057 監察院李伸一對於白色恐怖事件的見解

060 第三章 平反白色恐怖案件 
062 謝聰敏在白色恐怖問題獲初步成就
063 謝聰敏是平反白色恐怖案件的希望
064 互助會對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乏善可言
065 便當會
066 六張犁亂葬崗現場與馬場町史蹟亟待處理
067 互助會與市府的溝通總是拖拖拉拉
068 陳鵬雲代表互助會與市政府溝通
070 互助會對於六張犁亂葬崗處理無方
070 白色恐怖事件的處理成為便當會關心的焦點
071 便當會的擴大
071 便當會上周永富替蔡孝乾的行為辯護
072 互助會找錯門求助宋楚瑜與伍澤元
074 馬場町紀念公園動土典禮之曲折
075 馬場町紀念公園破土典禮唯一受難者代表

076 第四章 口述歷史 
078 省文獻會找互助會做口述歷史
078 口述歷史是何物?
079 省文獻會開始做口述歷史
080 陳水扁出面處理白色恐怖案件問題
080 北市府白色恐怖調查委員會成立
082 1996年的互助會代表大會
084 代表大會與台北分會代表會,決定抵制台北市口述歷史活動
087 麻豆第五次互助會會員大會
089 大會上,有幾位的發言特別值得重視
091 省、市文獻會的口述歷史擂台
093 省文獻委員會的口述歷史
095 幾個人的口述歷史內容
096 對於省、市文獻委員會的口述歷史觀感
097 9月26日便當會決定配合台北市的口述歷史工作
098 台北分會代表會討論到台北市口述歷史問題
101 台北市編撰白色恐怖史,林至潔與藍博洲的插腳
103 幾個縣市的白色恐怖史
104 我們應多寫回憶錄,留自己的歷史
106 陳明忠的口述歷史只提二二八的牽連
107 葉盛吉獲另類平反
108 省文獻委員會口述歷史出爐
108 市府委託中央研究院做口述歷史
110 互助會對於中央研究院所做口述歷史不予合作
110 完成口述歷史時馬英九是市長
111 中研院的口述歷史出爐
112 促進會努力融入於史學界與一般社會

114 第五章 總統選舉 
116 台灣頭一次直選總統
116 李登輝選總統
116 互助會看新黨是其希望所在
117 互助會在總統選舉支持林洋港、郝柏村
118 互助會主導者到各地開會挺林郝
119 連署過程中陳河川喪生
119 「我是中國人」大遊行
120 李登輝在中共軍事演習下當選總統
121 我們對當選總統後的李登輝仍失望
122 李登輝參加共黨之謎
128 許遠東入黨往事遭爆料
130 李登輝對白色恐怖案件的冷漠
130 李登輝不曾處理白色恐怖問題,徒留社會亂源
131 李登輝推崇蔣經國備至
132 左傾團體首先不缺席立委與國大選舉
133 總統選舉中的林正杰等插曲
134 林書揚空寫〈盼李登輝以二二八模式處理「白色恐怖」〉一文

136 第六章 平反之路 
138 白色恐怖平反條件成熟,1997年是關鍵年
138 互助會擴大舉行春祭
143 我利用春祭的機會,向幾位難友澄清幾個歷史問題
145 蔡有全於立法院主持白色恐怖平反之聽證會
146 1997年的二二八紀念會
148 「桃園二二八清鄉恐怖」座談會
149 鹿窟事件、竹仔坑事件的二二八紀念座談會
150 幾位白色恐怖的關係者申請二二八補償
152 幾位白色恐怖受難者拿到二二八補償金
152 二二八補償與柯清湶等的處理
153 台灣社會對於白色恐怖平反的兩種矛盾心理
154 孫順地等呼籲互助會重視謝聰敏提案
155 謝聰敏醞釀提出《一五八二號法案》
155 互助會於台中開常務代表會,討論謝聰敏提案
156 白色恐怖的街頭運動,決定與勞動權運動分開
157 互助會發起一人一信給立委支持連署
158 朱高正、傅崑成與郝龍斌等新黨立委,未參與連署
159 我興起在各地組成「平反促進協會」的想法
160 便當會加緊溝通
161 台北分會會議與設立研究小組
162 宴請謝聰敏的餐會
163 廖正豪說行政院擬設白色恐怖案件研究小組
165 提出由各分會各組協會的概念
166 便當會士氣高昂,不屑互助會的意識形態

168 第七章 平反促進會之成立 
170 互助會常務代表會決定成立平反促進會
172 與洪其中拜訪林義旭,談論促進會會長人選
173 互助會代表會討論聯絡小組一事
173 6月17日便當會
175 我們在研究小組會議上,提議設立促進會
176 互助會的主導者參加香港回歸儀式後態度大變
177 「召募平反促進會發起人」會議
178 促進會成立的法源與命名
180 常務代表會前,與林麗鋒、吳澍培溝通
181 成立平反促進會後衍生其他問題
182 互助會會員大會上,林至潔與嚴秀峰爭吵
183 互助會的常務代表會
183 研究小組的解散
184 互助會妨礙促進會的成立
185 促進會另設事務所,與互助會的分裂檯面化
186 平反促進會的成立大會
188 促進會的會員數與指標性會員
189 給我們精神支持的互助會會員
189 平反促進會選林至潔、陳鵬雲為正、副理事長
190 促進會的任務與目標
190 便當會功成身退,少有人記得它
191 李美香對便當會的照顧
192 陳明忠關心平反促進會理事長的人選
192 互助會任命林先富為與促進會溝通的代表
193 互助會說出打壓促進會的真正理由
194 互助會無所不用其極地打壓促進會
195 《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問題
198 被捕前工作場所的救濟問題與我的申請
202 台銀發給的資遣費,比哪一個機關都差
202 回復權益與冤獄賠償

204 第八章 綠島行 
206 促進會啟動媒體的注意
206 市府積極促成綠島之行
207 綠島之行前的曲折
208 1997年10月23日綠島行
214 藍博洲替陳明忠獨占TVBS,並安排林書揚為綠島之行總結的假象
215 參加綠島行的幾位互助會主導者
216 綠島之行當晚,接受TVBS訪問
216 超視、台視的採訪
219 超視、台視播出節目後,引起新聞界高度關注
221 促進會會務繁重,集體運作困難
222 秋祭時,陳映真與王曉波的致詞
223 秋祭隔天至監察院、立法院請願
224 與市府溝通六張犁墓地與馬場町
225 調查局質疑陳水扁同情白色恐怖平反活動的動機
225 藍博洲的「思想起」節目
227 促進會隔許久再開理監事會,蘇友鵬出席
227 蘇友辰、王玉珊相繼擔任促進會的法律顧問
227 法務部的《補償條例草案》
230 12月3日開理監事會,研究如何對付法務部的《補償條例草案》
232 大橋國小的餐會與活動
233 策劃12月12日的請願活動
234 立法院與行政院的請願活動
236 請願動員為施顯華的卓越貢獻
237 行政院對於謝聰敏之提案,將另提對案沖銷
238 促進會始終不拿出當年的代表性判決書,以供學者、立委參考
238 吳聲潤也一向強調我們應以案情為傲
239 訪問互助會各地分會
241 互助會組處理協會以反制促進會
245 張某拼命挖促進會的牆角
246 不斷有人來促進會進行道德勸說
246 林郁方主辦白色恐怖案件公聽會
247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與國防委員會合辦公聽會
248 公聽會總輪不到我發言
249 冤假錯案與真案的界定
250 陳菊父親的送葬
250《補償條例》獲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與國防委員會聯席會議的通過
253 《補償條例》的澄清與對立法委員的期許
256 《補償條例》可能的解決走向
258 促進會對平反活動盡最大力量
258 國民黨軍系立委與新黨立委的態度
259 一部分台獨派對於排除條款的態度
260 互助會不應有獨占白色恐怖議題的念頭
261 楊資崩的好意警告
262 馬場町紀念公園將雕刻被處死者名單

264 第九章 《補償條例》的通過 
266 行政院遲遲提不出立院一讀通過的對案,我們拜訪趙守博
266 行政院終於提出對案,全省動員以聲援三黨之協商
266立院三讀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268 通過之條例有排除條款,提案人為林宏宗
269 互助會扛出林宏宗,不相信他是排除條款的提案人
270 排除條款所謂的匪諜與叛亂犯
271 非「不當審判」者,不在補償的範圍
272 施台生主張《補償條例》之範圍包括受軍法審判之流氓
272 政府給的是「補償」,不是「賠償」
273 條例的通過不等於平反的達成
273 補償金對受難者有大助
274 條例的通過促進會功不可沒
274 互助會指促進會搶功
276 我們同樣肯定互助會有很大的功勞
277 條例遲早總會通過的說法
277 我為平反付出不該付的代價
278 條例之通過得天時、地利、人和